当前位置: 网站首页 >> 正文
各有关单位:
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、创新性发展重要指示要求,充分发挥我省“人文沃土可以深耕”比较优势,促进文化繁荣兴盛,省政协联合省委宣传部、省文化和旅游厅联合发布了《关于开展山东文化标识推选活动的通知》(鲁协办发〔2022〕8 号)(附件1),在全省范围内广泛开展山东文化标识推选活动,总结提炼出具有标识性的山东文化符号,助力文化山东建设。请各有关单位根据通知要求,积极参与推选,填写《山东文化标识推选表》(附件2),并于9月5日前将推选材料送到人文社科处,联系人:唐洪伟;电话:85071055,邮箱:tanghw@qut.edu.cn。